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原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持仓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夏勇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1.4782%。以上股权来源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及其上市以来企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以上股权已经在2018年8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夏勇强先生于2023年10月18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高管人员。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夏勇强先生在卸任后半年内,不能转让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
● 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状况
2023年6月26日,企业公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48),因个人融资需求,夏勇强先生方案自2023年6月29日起止2023年12月28日时间段内(潜伏期等不可减持股份期内不高管增持),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613,28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95%。高管增持价钱将依据高管增持时市场价格明确。
截止到2023年12月28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期满,夏勇强先生并未减持股份。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备注名称:(1)以上中“占股比例”按2023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
(2)以上中“别的形式获取”,就是指企业2018年5月执行2017年度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方案,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1股。
(3)夏勇强先生于2023年10月18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高管人员。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
备注名称:现阶段占股比例按2023年12月28日公司总股本测算。
(二)此次具体减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施高管增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结合市场状况转变及自身融资需求,夏勇强先生在此次减持计划期内未高管增持企业股票。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 √没有达到 □已经达到
夏勇强先生在此次减持计划期内未高管增持企业股票。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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