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东广州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广东省储能商务大厦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会议由企业刘国刚老总组织,大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召开及决议的形式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8人,董事长刘国刚,执行董事李定林当场参加,执行董事刘静萍、曹重、江裕熬通过视频方法参加,独董王东、胡继晔、陈启卷通过视频方法参加,执行董事吕志由于工作原因休假。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监事长胡伏秋、公司监事杨昌武通过视频方法参加,公司监事杨伟聪当场参加。
3、董事长助理钟林当场出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决议关于企业聘任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决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东会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此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郭伟康、徐玲玲、任菡筠
1、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这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这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南方地区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6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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