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19日,宝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24日通讯召开。会议应由7名董事和7名董事组成。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发展,同意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中联启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该提案已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题会议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杜志学、哈晓天、包晓军、修军成回避投票,投票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采购授权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新的光伏支架日常业务采购授权金额,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子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扩张,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期利益,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光伏支架日常业务采购业务新授权金额2亿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供应商并签署具体合同文件,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票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19日,宝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举行。本次会议应由三名监事和三名监事组成,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关联交易是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可以有效降低担保成本,有利于公司光伏支撑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特别会议的批准,关联董事遵循关联方回避原则,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接受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和关联交易。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票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接受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从事光伏支架的生产和销售。目前西北轴承已与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第五工程公司签订光伏支架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合同含税金额分别为89、838、540.00元和111、769、070.4元。为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西北轴承与关联方宁夏中联启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担保”)签订委托担保合同(见索即付履约担保)。中联担保以担保的形式向西北轴承提供担保,并向担保受益人出具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8、983、854.00元和11、176、907.04元。担保费率:不超过担保金额的1%。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担保及相关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相关董事杜志学、哈晓天、包晓军、修军已回避投票。本法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特别会议审议通过。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宁国运”)为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65.67%),中联担保为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相关交易。
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中联起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91640100MA76HG3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詹艳森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45号国控大厦四楼
经营范围:依法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咨询、财务顾问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担保业务;项目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主要业务及经营状况及经营状况
宁夏中联启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万元。2020年4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营业执照(许可证号:宁A万万3)。
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宁国运持有公司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是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65.67%),中联担保是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众联担保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履约担保。
2.担保方式:见索即付。
3.担保人:宁夏中联启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担保金额不超过8、983、854.00元,中铁十六局第五工程公司项目担保金额不超过11、176、907.04元。
5.担保受益人: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和中铁十六局第五工程公司。
6.担保范围:西北轴承未履行项目合同项下供货义务给担保受益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7.担保费率:不超过担保金额的1%。
8.担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4、本次相关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平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保证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本交易不需要公司和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反担保,交易定价公平,符合市场原则。
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关交易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履约保证金需求,有效降低担保成本,有利于光伏支架业务的发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是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依赖关联方。
6.从年初到披露日,与关联方共同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2025年初到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关联交易额为0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项会议意见
相关交易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履约保证金需求,有效降低担保成本,有利于光伏支架业务的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平的定价原则,保证率由双方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无公司和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反担保,交易定价公平,符合市场原则,无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特别会议同意接受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和相关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关联交易是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可以有效降低担保成本,有利于公司光伏支撑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特别会议的批准,关联董事遵循关联方回避原则,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接受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和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委托担保合同(履约保函)(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2.委托担保合同(履约保函)(中铁十六局第五工程公司)。
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采购
公告授权限额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宝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光伏支撑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全资子公司日常业务采购授权限额,现公告如下:
一、日常经营采购情况概述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采购预期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具体合同文件。详见《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采购预期公告》(公告号:2025-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西北轴承已签订光伏支架采购合同19976.11万元。根据西北轴承光伏支架业务销售推广,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全资子公司日常业务采购授权提案,同意西北轴承光伏支架日常业务采购业务新授权2亿元,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供应商并签署具体合同文件,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新的光伏支架日常运营采购授权限额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子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扩张,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期利益,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光伏支架采购业务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应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光伏支架采购业务的供应商和合同仍在商业谈判中。在上述采购业务的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紧急情况的影响,导致合同延迟、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
2.采购业务是否构成相关交易尚不确定。如果最终构成相关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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