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锐
近日,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4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投诉分析》中,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披露多起典型案例,指出,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先享后付背后有很多隐患。
先享后付, 顾名思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先享受商品或服务,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款项,通常是免费的。这种消费方式首先起源于软件订阅、视频流媒体、音乐服务等在线订阅服务。用户可以先享受后付款。如果他们决定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使用,系统将自动转换为正式订阅,并从绑定的支付方式中扣除款项。到目前为止,先享受后付款不仅扩展到线下职业培训、美容健身、宠物饲养等行业场景,还具有“先学后付款”、“先用后付”等别称也延伸到线上各大电商平台。
由于目前中青年消费者群体选择在线支付方式,除了离线和在线企业外,首先享受支付必须涉及支付平台,后者主要提供支付界面服务和费用或佣金的分解。为了开发更多的企业访问“支付”支付系统,支付平台往往衍生出许多代理,或平台下属代理,他们借助OEM商业模式吸引业务,特别是线下业务,然后通过账户模式从上级平台获得佣金,支付平台作为核心角色,不仅收取商业收入佣金,而且获得大部分费用收入。显然,在首先享受后支付的背后,有一个由多种利益主体组成的产业链。
对于商家来说,通过“先享受后支付”服务,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减少库存,提高销售额。同时,通过检查和反思“先享受后退”的结果,可以发现产品和服务的缺陷和缺陷,从而不断调整和完善业务方向,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最终丰富客户的粘性。对于消费者来说,由于使用过程中跳过验证、输入密码等环节,操作相对简单,先享受后支付首先溢出方便的消费满意度。同时,由于他们可以先体验商品或服务,满意后支付,不仅节省了购物过程中犹豫等待的时间成本,而且降低了购买后因商家逃跑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不仅如此,消费者还可以灵活安排资金使用,或者通过暂时的财务支付困难。
然而,先享受后支付也有缺点。由于绝大多数消费者使用先享受后支付服务同时选择小消费,在平台和代理扣除相关费用后,许多企业实际利润非常微薄甚至亏损,由于退货率高,试用期商品损失率高,企业运营成本会增加很多,利润空间被挤压。特别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将面临来自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商家在运营先享受后支付模式的过程中设置的各种常规和陷阱。
首先是隐藏陈仓的风险。线下,很多商家经常诱导消费者通过各种语言签订“先享受后付款”协议,协议中往往隐藏着很多不利的霸王条款,比如强制扣款、违约金等。,这些条款往往以不起眼的方式标注在协议中。同时,商家会故意以更复杂的形式呈现协议内容。如果消费者因为阅读疲劳或者基于对方的劝说而匆忙签约,就会掉入意想不到的陷阱。
二是消费幻觉风险。在线下,当商家推荐“先享受后付款”时,他们往往会通过分期付款来推销高额套餐,减少每期还款金额,让消费者高估自己的购买力,忽视财务压力风险。一旦这些高额套餐最终超出消费者的支出能力,就会形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第三,魔掌很难摆脱风险。与最初的合同非常流畅,如果消费者想终止离线支付协议,商家往往以“合同生效,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即使可以终止合同,客户也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许多消费者可能会根据成本放弃合同,消费无助绑定,直到包消费完成。
最后是火灾的风险。在线下签约过程中,由于消费者不熟悉在线申请和注册程序,商家推广人员会使用消费者手机帮助他们完成相关行动,导致消费者被动接受协议内容,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并流入他人;同时,“先付款”是一种信用信用购买服务,无论是主动购买还是被动购买,只要未能按时完成付款,无论买方是忘记还是故意拖欠付款,都将不可避免地产生逾期费用或滞纳金,可能导致债务诉讼;更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行为与信用卡有关,如果信用卡透支导致信用卡透支,无法及时偿还,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可能会受到损害。
必须指出的是,先享受后支付看起来像信用卡分期付款和信用贷款,但与后两者有本质区别,即后者属于贷款合同关系,有第三方信用机构干预,先享受后支付属于销售合同关系,消费者使用自己的资金;此外,分期付款类似于预付款消费,但显然不能等同于商品服务和资本流动顺序。它也处于模糊的定性区域,导致缺乏监管,也给坏企业留下了机会;不仅如此,目前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信用贷款消费和预付款消费都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而且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显然,引入必要的规则指导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同时,消费者拥抱新的消费方式,应该盯着自己的眼睛,不要失去理智,忘记乱花丛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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