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编辑 吴少龙 张淑贤 郭博昊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沪深北交易所起草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指南》定位于《指引》的“教科书”和典型实践推荐,内容既包括披露要点提示和示例,也涵盖了重要概念解释、主要实施步骤、相关参考索引等,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以更好的实践推动更好的披露。
《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
《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必要的细化指导。相关内容既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也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现阶段实践情况。
《指南》本次先行设置《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后续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根据市场需要加快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指南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未来将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其中,《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
《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的方法,包括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提供气候适应性与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转型计划相关披露实践和示例,并详细解释《指引》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的所有披露要点。
此外,为提高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上交所近日制定《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上交所表示,制定该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有效落实《指引》的相关要求,以披露促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提升ESG治理水平,引导上市公司更好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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