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议案》及形成的“同意解散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法人资格。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向监管部门申请吸收合并,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股权转让和吸收合并工作,并向监管部门申请/报告设立分支机构,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向监管部门申请解散、注销法人资格”决议,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作出《广东金融监管局关于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粤金复〔2024〕227号)批准,现决定解散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其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由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成立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负责依法履行清算事务。
如有疑问,可按如下方式与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清算组联系。
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752-3226021。
特此公告。
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清算组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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