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此次土地收储事宜简述
深圳南山区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1月7日举办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举办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允许由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下称“中山翠亨新区管委”)对深南电(中山市)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深南电中山公司”)坐落于中山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横门工业区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展有偿服务仓储。2023年12月12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与中山翠亨新区管委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土地收储赔偿合同款最终为584,453,529元。2023年12月18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接到第一期赔偿合同款中的第一笔款104,000,000元,占仓储赔偿合同款总额17.79%。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51、2023-052、2023-053)。
二、此次土地收储事项工作进展
2024年4月10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接到第一期赔偿合同款里的第二笔款71,336,059元,截止目前为止,总计已接收赔偿款175,336,059元,占仓储赔偿合同款总额30.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该土地收储赔偿款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最后账务处理状况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机构财务审计结果为准。企业将跟进土地收储后面进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金融机构收款收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区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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