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债卷编码:127050;债卷通称:麟麟可转债;
2、股权转让起始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
3、中止股权转让时长:2024年4月10日至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日;
4、修复股权转让: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
由于青岛市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3月21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依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条款要求,企业可转债“麟麟可转债”将在2024年4月10日至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止中止股权转让。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修复股权转让。
在相关期内,企业可转债正常交易,烦请企业可转债持有者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市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10日
配件:《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法”条款要求
在此次可转债发售以后,若公司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权转让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及其派发现金股利分配等状况,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深圳交易所网站或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更改方法及停止股权转让阶段(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者股权转让专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人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照本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公司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使本公司股份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务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内容包括操作办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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