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企业股票(股票简称:*ST正邦,证券代码:002157)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9日持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12.0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心并核实有关情况表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企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审查,并出函征求了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二)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三)最近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自纠自查和谈话函询,企业、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有关于企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自纠自查和谈话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会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声明
经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公司经过自纠自查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在2024年1月27日公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4-013),经公司基本计算,预估企业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900,000万余元-1,100,000万余元,预估企业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000万余元-1,000,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2023年报内控审计正在进行中,以上年报披露时间数据信息仅是初步测算数据信息,最后财务报表以公司正式公布的经审计之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2023年年报披露时间应修正的状况。
3、企业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碰触《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经在2023年5月5日被实行暂停上市,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5)。
4、依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企业因碰触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或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能法定期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备的年报;(五)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六)因不符第9.3.7条规定的标准,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本年度发生上述情况六个情形之一,企业股票要被暂停上市。
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中。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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