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定或调整提案。
3、提案4.00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举办时长:2024年4月3日在下午3:00
2、除权日:2024年3月28日
3、现场会议举办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李诗华
6、召开方法: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下午3:00上海市区真兰仪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4年4月3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15-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7、此次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大会参加状况
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23人,意味着股权213,831,25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73.2299%。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1人,意味着股权94,668,19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2.4206%。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2人,意味着股权119,163,05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0.8093%。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0人,意味着股权32,5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111%。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意味着股权1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人,意味着股权32,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111%。
四、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互联网投票选举方法决议,参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经过认真决议,对递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展开了逐一决议,并通过决议如下所示:
提议1.00 有关控股子公司与安徽新芜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投资合同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3,809,6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抵制20,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放弃1,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3.5385%;抵制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1.8462%;放弃1,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6154%。
提议2.00 关于使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3,809,6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抵制20,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放弃1,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3.5385%;抵制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1.8462%;放弃1,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6154%。
提议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3,809,6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抵制20,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放弃1,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3.5385%;抵制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1.8462%;放弃1,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6154%。
提议4.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业务范围并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3,811,15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抵制20,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8.1538%;抵制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1.846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备查簿文档
1、上海市真兰仪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德恒(杭州市)法律事务所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真兰仪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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