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职工监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于2024年3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传出,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5名,真实参加公司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罗华伟先生集结并主持,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作出决议如下所示:
以5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决议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影响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执行必须的决策制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减少企业销售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一致同意企业使用不得超过5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示序号:临2024-013
广晟有色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使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广晟有色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15日各自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职工监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不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进度前提下,应用总额不超过59,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而且企业将随时随地依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资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对上述事项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还对上述事项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承销商国投集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投集团证劵”)对该事宜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1]3931号文审批,允许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据发售结论,此次最后发行对象为15名,发行价为40.31元/股,发售股票数为34,633,6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081,181.89元,扣减有关未税发行费rmb9,837,724.92元,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1,386,243,456.97元。募资及时状况由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5日开具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报告2022Y00020号)验证确认。
2023年3月15日,企业各自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职工监事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得超过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
截止到2024年3月14日,公司实际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69,000万余元,在其中10,000万余元已分期付款补上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募投项目基本建设,剩下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9,000万余元已经在2024年3月14日前全都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月,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依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布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应用方案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截止到2024年3月12日,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计应用募资74,658.93万余元。在其中,“8000t/a性能卓越钕铁硼永磁材料新项目”已经用募资46,809.83万余元,“富远企业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和稀土矿易地扶贫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用募资17,849.10万余元。
三、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率、减少企业销售费用,与此同时在确保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资金需求情况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企业拟使用不得超过5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期满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暂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解释和承诺
为确保按时偿还上述情况募资,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的执行,郑重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股票投资等高风险高收益,与此同时郑重承诺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暂性补充流动资金期内没有进行风投、错误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没有进行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项目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要求时,公司将根据融资需求,归还募资补流资产。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周转资金仅限与主营有关的日常运营应用,不会通过直接和间接安排用以新股配售、认购,或作为个股及其衍生种类、可转债等买卖。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应用不会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抵触,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审议程序和有关建议
2024年3月15日,企业各自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各自决议并获得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在确保不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59,000万余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而且企业将随时随地依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资专户。
1、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决议觉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影响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执行必须的决策制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减少企业销售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我作为监事,允许企业使用不得超过5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2、独董专业大会建议
企业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董专业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对上述事项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
独董觉得: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事宜依法履行企业必须的决策制定,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资金投向、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而,独董一致同意企业使用不得超过59,000万余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截止日期前需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承销商核查意见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本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董、职工监事发布了同意意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司法程序,合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企业本次募集资金的应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抵触,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定执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资金投向、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投集团证劵允许广晟有色应用不得超过59,000万余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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