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 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 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3月13日
(二) 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像企业中心TC东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鞠建宏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格、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 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 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5人;
2、 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3人;
3、 董事长助理陈悦女性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列席。
二、 提案决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 提案名字:有关受权股东会及高管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 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 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此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上海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孟文翔、刘靓
2、 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81 股票简称:帝奥微 公示序号:2024-014
江苏省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决议回购股份计划方案股东会的
除权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江苏省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26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4年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决议回购股份计划方案股东会的除权日(2024年3月6日),企业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和占股比例等状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大股东持仓状况
二、企业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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