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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蓝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接到大股东河南省蓝天白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蓝天集团”)工作的通知,获知蓝天集团将持有的我们公司一部分可转债(下称“可转换债券”)办了撤押业务流程,详情如下:
一、公司股东可转换债券质押贷款基本概况
1、此次可转换债券撤押基本概况
2、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贷款可转换债券状况
截至此次可转换债券质押贷款消除之日,蓝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质押贷款如下:
注:以上中合计数和各加数立即求和总和如果在末尾数上有所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导致;占公司总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占比系根据企业2024年2月27日剩下可转换债券总数869,737,000元计所得的。
二、其他情形表明
以上公司股东此次消除可转换债券质押贷款事宜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不会有必须执行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况;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组织结构、日常管理方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省蓝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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