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回购注销缘故:根据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于对象中44人由于工作调整或没有达到开启标准,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条件,企业对于该不符开启要求的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
● 此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公布
1、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性)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依照5.27元/股价钱复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59,820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结束后,销户这部分个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省江南德赛法律事务所出具了对应的法律服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示序号:2023-051)。
2、2023年11月30日,企业公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2),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注销事宜执行通告债务人程序流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务人对于此事提案所提出的质疑,也并未收到任何债务人规定提早偿还或做担保的需求。
3、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依照5.27元/股价钱复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59,820股员工持股计划,复购结束后,销户这部分个股。
二、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状况
(一)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根据
依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停止、变动及激励对象异动解决”之“三、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转变的处理方法”中第3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被公司开除、裁人、合同期满不会再续签、商议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没有在公司担任有关职位,股东会能决定对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在现象发生之时,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评本年度内部原因考核合格后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首次授予的44名激励对象由于工作调整或没有达到开启标准,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企业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累计1,359,820股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注销工作的人员及数量
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到44名由于工作调整或没有达到开启标准,不会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总计销户员工持股计划1,359,820股,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剩下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为97,027,143股。
(三)回购注销分配
企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登公司”)设立了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股票账户号:B882333571),同时向中登公司申办了对于该1,359,8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办理手续,预估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2024年2月29日进行销户,后面企业将依法处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股权构造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总股本会减少1,359,820股,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股
四、说明及服务承诺
董事会表明: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涉及到的决策制定、信息公开符合法律、政策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合同的分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利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郑重承诺:已核实并确保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的目标、股权总数、销户日期等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已充足告之有关激励对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且有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注销事项表明质疑。若因此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引起纠纷,企业将自己承担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服务合同总结性建议
广东省江南德赛法律事务所觉得: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之时,此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此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原因、总数、价格与回购注销分配均达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企业有待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金色头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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