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火把可转债”首发上市状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587号”文审批,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5月27日发行了60股票跌停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60,000.00万余元,时间6年,息票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0]165号文允许,企业60,000.00万余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23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出售,可转债通称“火把可转债”,可转债编码“113582”。本次发行的“火把可转债”自2020年12月2日起可交换为公司股权,初始转股价格为25.33元/股。因为公司执行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及其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火把可转债”全新转股价格为24.15元/股。
二、“火把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很有可能开启状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依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承诺,企业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详细如下:
1、调整管理权限及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 A 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企业 A 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整前的交易时间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变更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一定会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示调整力度、除权日及停止股权转让期间等。从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即转股价格调整日)起,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专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估开启状况
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0日,企业股票已经连续十个交易时间收盘价小于“火把可转债”本期转股价的85%(即20.5275元/股)。若不久的将来二十个交易日,企业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再次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20.5275元/股),将有可能开启“火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三、风险防范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和法律法规规定,于开启“火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标准后确定此次是不是调整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后续公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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