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18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总额不少于5,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限制不得超过8.64元/股(含),复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宜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8)及1月20日公布的《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9)。
二、执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2024年1月19日,企业初次执行回购股份,并且于2024年1月20日公布了初次回购股份状况,详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回购股份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达到6,382,7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2976%,选购最大价格是5.1917元/股,最低价格为4.53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rmb31,061,159.4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三、别的表明
以上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策略的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在认购时间内执行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3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