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基本资料
2、与收益付款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注:(1)依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当日认购的基金认购应当在下一个买卖日起享受股票基金的分配利益;当日赎出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买卖日起不享有股票基金的分配利益”。
(2)本基金按日测算并按照月付款盈利,盈利付款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本基金投资人的累计收益率定为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照1元颜值全自动变为基金认购。若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如遇,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166-866资询相关的事宜。
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己压力。投资人应该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等披露文档,独立分辨基金投资使用价值,自行作出决策,自己承担经营风险。
本基金要以投资人交易结算资产为管理职能的货币型基金,基金认购并不等于投资人交易结算资产,本基金可能会对投资人股票交易、提款等产生习惯改变。烦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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