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736号)(下称“《第二轮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批问询函后,会与有关中介服务融合企业情况就《第二轮问询函》中提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逐一贯彻落实,现根据要求对《第二轮问询函》回应开展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根据上海交易所审批并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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