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
至2023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各议案内容详见本行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3月10日-3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会议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人:李女士,0731-89934772
传真电话:0731-84305601
(二)出席会议现场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3-006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15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小中主持。监事会监事长白晓,监事兰萍、张学礼、朱忠福,总审计师向虹、首席风险官黄建良列席本次会议。本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派出董事冯建军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进行修订。董事会认为本行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表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战略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三、四、五、六、七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系法规更新而进行的修订,本行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该等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八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新增加的内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3-009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0:30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白晓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表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战略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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