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DFI45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
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2023年3月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20亿元,期限为180天,每张面值为1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到期债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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