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2号)核准,公司已完成向实际控制人段容文女士、黄艳婷女士和黄平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60,5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99,978.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38,618.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061,360.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3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1002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广州东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表:
三、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资金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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