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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3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万元。公司在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风险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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