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鸣志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45,7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85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2月24日,新永恒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522%,已提前完成减持计划。目前新永恒仍持有公司29,545,72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33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提前完成。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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