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介绍
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新时达;证券代码:002527)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收盘价涨幅偏差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的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1、2025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规划重大事项进展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号:临2025-007)。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于2025年2月14日与纪德法、刘丽萍、纪毅签订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表决权的委托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同日,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上市公司签订了有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5年2月17日(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公告编号:临2025-012)及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董事会尚未获悉公司有关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影响较大;
2、经核实,公司不需要纠正或补充早期披露的信息;
3、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未披露重大信息;
4、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没有重大变化;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规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没有得知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公司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行为。
2、上述协议转让仍在调整过程中,需经国内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转让手续。相关事项的最终实施和实施结果是否仍不确定,请注意相关风险。
3、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特定对象免收购要约,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相关批准事项是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前提。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是否能获得相关批准,最终批准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2025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测》(公告号:2025-001)。业绩预测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计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请慎重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修改2024年度业绩预测。
5、2025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号:临近2025-021)。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公司相关业务进展以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准。
6、《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络为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价函;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价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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