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141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对《二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查证、核实及确认,同时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
延期期间,公司将组织各方加快工作进度,预计将在5个交易日内完成《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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