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3年3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CCTC保税大厦12楼正虹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颜劲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69,819,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7名,代表股份67,038,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2,780,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98,6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5 %;反对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98,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65%;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关联股东岳阳观盛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7,017,616股)回避表决。
2.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16,3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98,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65%;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甘露、赵成杰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