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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迪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额度的银行借款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九洲迪飞贷款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1,000万元、1,5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二、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于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的说明:九洲迪飞已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2,000万元借款,公司解除了借款连带责任保证,释放了对被担保方九洲迪飞的担保额度。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九洲迪飞的担保余额为4,996.3万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1,000万人民币)、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1,500万人民币)
3、债务人: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
5、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九洲迪飞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资产是其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1,500万元的应收账款。九洲迪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整体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885.55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9,065.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0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21,565.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7.96%,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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