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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骄成超音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4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表明
1、公司在2023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以及引言、《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在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在公司内部对此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间总共10天,公司职员可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建议。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接到某些职工对此次拟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明确提出咨询,纬向被告方详细说明,被告方未在明确提出别的咨询。此外,没有别的职工对此次拟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明确提出一切质疑。
3、职工监事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者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者分公司出任的职务以及任职情况等。
二、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职工监事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展开了审查,并做出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2、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月内部原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及其外籍员工。
4、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觉得,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合乎《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骄成超音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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