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1,776,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3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23,083,9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92,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5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738,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2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92,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5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钟传良先生、徐红女士、张江平先生、 许水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王培飞,同意股份数:431,722,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876%;
1.02.候选人:徐建龙,同意股份数: 431,761,9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1.03.候选人:钟传良,同意股份数: 431,761,9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1.04.候选人:徐红,同意股份数: 431,761,93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1.05.候选人:张江平,同意股份数: 431,761,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1.06.候选人:许水良,同意股份数: 431,761,9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王培飞,同意股份数: 8,685,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3891%;
1.02.候选人:徐建龙,同意股份数: 8,724,20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7%;
1.03.候选人:钟传良,同意股份数: 8,724,26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84%;
1.04.候选人:徐红,同意股份数:8,724,19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7%;
1.05.候选人:张江平,同意股份数: 8,724,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6%;
1.06.候选人:许水良,同意股份数: 8,724,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7%;
以上非独立董事的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钟传良先生、徐红女士、张江平先生、许水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张美华女士、龚刚敏先生、朱加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张美华,同意股份数: 431,761,9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2.02.候选人:龚刚敏,同意股份数: 431,761,9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2.03.候选人:朱加宁 ,同意股份数: 431,761,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张美华,同意股份数: 8,724,1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6%;
2.02.候选人:龚刚敏,同意股份数: 8,724,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6%;
2.03.候选人:朱加宁 ,同意股份数: 8,724,1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6%;
以上独立董事的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张美华女士、龚刚敏先生、朱加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祝佳丹先生、郭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祝佳丹,同意股份数: 431,761,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67%;
3.02.候选人:郭娈,同意股份数: 431,725,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祝佳丹,同意股份数: 8,724,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8377%;
3.02.候选人:郭娈,同意股份数: 8,687,4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4177%。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的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祝佳丹先生、郭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利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688,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33%;反对4,087,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0,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44%;反对4,087,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64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27%;反对4,087,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67%;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5,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7003%;反对4,087,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756%;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23-01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日以专人和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王培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培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聘请夏志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研发创新、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朱加宁先生、龚刚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王培飞先生担任;
2、选举龚刚敏先生、王培飞先生、朱加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龚刚敏先生担任;
3、选举张美华女士、徐建龙先生、龚刚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张美华女士担任;
4、选举朱加宁先生、钟传良先生、张美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朱加宁先生担任。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23年2月1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聘任徐建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钟传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聘任王培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聘任沈宇强先生、章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徐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6、聘任周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徐红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传 真:86-573-87816199
邮箱地址:xh@meida.com, 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邮编:31441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1、王培飞
男,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会计师,中共党员。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美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35,86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培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夏志生
男,194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美大节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名誉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夏志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136,9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1.20%。夏志生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20.99%股份的股东夏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10.22%股份的股东夏兰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夏志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徐建龙
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经济师、工程师。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24,18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建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钟传良
男,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工程师。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浙江美大节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美大节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监事、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钟传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24,385,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钟传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沈宇强
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7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产品结构设计、研发部部长助理;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技术研发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宇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章 量
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职于浙江和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供应部副部长;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供应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章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有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章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徐 红
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美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徐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周欢
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6年1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2月起本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周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欢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23-01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并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非独立董事:王培飞先生(董事长)、徐建龙先生、钟传良先生、徐红女士、张江平先生、许水良先生
独立董事:张美华女士、龚刚敏先生、朱加宁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成员: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朱加宁先生、龚刚敏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培飞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龚刚敏先生、王培飞先生、朱加宁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龚刚敏先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张美华女士、徐建龙先生、龚刚敏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美华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朱加宁先生、钟传良先生、张美华女士
主任委员(召集人):朱加宁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主席1人。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祝佳丹先生(监事会主席)、郭娈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利霞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四、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名誉董事长:夏志生先生
总经理:徐建龙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钟传良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培飞先生
副总经理:沈宇强先生、章量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红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周欢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传 真:86-573-87816199
邮箱地址:xh@meida.com, 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邮编:314416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23-01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祝佳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祝佳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祝佳丹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祝佳丹简历
祝佳丹,男,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2007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品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测试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祝佳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祝佳丹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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