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蒙娜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须填写《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样式参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4、债券持有人如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6:30之前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电函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议联系方式”。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6:30前将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monalisazqb@163.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议联系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每一张未偿还的“蒙娜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宝玲
2、电话:0757-81896639
3、传真:0757-81896639
4、电子邮件:monalisazqb@163.com
5、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七、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附件3:表决票
特此通知。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作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止。
附件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注:参会形式为“现场”或“通讯”,参会登记表传真件、电子邮件或复印件有效。
附件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元
本人/本单位已经按照《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本单位对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1、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用“√”标示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表决票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有效。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893万元,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93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3,109,638.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5,820,361.7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8月21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82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项目中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根据《募集说明书》已签订了相关合同并有序推进,合同部分款项尚未达到支付条件;项目中智能仓库部分受疫情、房地产行业调控等多重因素影响,建设进度延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项目累计支付募集资金金额为3,128.78万元,投资进度为10.50%。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7月31日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因加大产能布局和购买办公大楼等事项,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和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控,市场需求疲软,房地产客户的应收款回款进度受到影响,公司“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项目推进以及付款进度有所延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31日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实施。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7月31日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蒙娜丽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因加大产能布局和购买办公大楼等事项,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和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控,市场需求疲软,房地产客户的应收款回款进度受到影响,公司“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项目推进以及付款进度有所延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31日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在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