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厂房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本次厂房征收的补偿款总计为396,661,51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公告》(编号:2023-005)。
二、收到拆迁补偿款的情况
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拆迁款119,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拆迁款119,000,000元。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征收拆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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