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发行人”或“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2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测转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3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7,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38,28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精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3月2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2月28日(T-2日)公布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精测转2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精测转2本次发行127,6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1,276.00万张。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3月2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精测转2总计为823,251,200.00元,即8,232,512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4.52%。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精测转2总计为452,748,000.00元,即4,527,48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5.48%,网上中签率为0.004388251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103,172,764,160张,配号总数为10,317,276,416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一01031727641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3月3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3年3月6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精测转2。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精测转2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2月28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
联系人:刘炳华、程敏
联系电话:027-8767117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66338151、020-66338152
发行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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