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以专人送达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原董事、副董事长陶毅铭于2022年6月13日,因个人退休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原董事沈志荣于2022年8月31日,因个人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3-00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杭州嘉丰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概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转让所持有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嘉丰”)34%的股权,上述事项拟通过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本次转让建议起始挂牌价格参照评估价格确定为不低于人民币309,795.54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及成交价格须待嘉兴产权公司履行必要程序后确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交易无人摘牌和撤销挂牌等风险。2、本股权受让事宜尚需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为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所持有杭州嘉丰34%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一致同意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所持有杭州嘉丰34%的股权。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宜尚需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及标的涉及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型:转让杭州嘉丰34%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产权归属本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涉及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H1UDE07
法定代表人:何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美都广场D座315室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仓储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出版物零售。
4、本次转让前的公司的投资主体、股权结构
5、标的涉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和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杭州嘉丰委托嘉兴联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杭州嘉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了评估,出具了嘉联评报〔2023〕第12号评估报告,以 202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的评 估价值为911,163.35元,增值率为3.95%。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转让起始挂牌价格是根据杭州嘉丰实际运营状况和主要资产构成的实际情况参照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系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以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为建议起始挂牌价格。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
本次交易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交易的协议待于嘉兴产权公司挂牌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与摘牌方签订。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转让所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有利于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
(二)转让完成之后,公司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因为本次转让涉及金额较小,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杭州嘉丰不存在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杭州嘉丰也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鉴于本次出售杭州嘉丰34%的股权须履行国资备案程序及在嘉兴产权公司公开挂牌等程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国资及嘉兴产权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本次转让相关的所有事项。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审计报告。
2、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3-00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原董事、副董事长陶毅铭于2022年6月13日,因个人退休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原董事沈志荣于2022年8月31日,因个人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彭金超、郑梦樵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出席会议;公司其余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正良 唐松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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