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1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0,400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业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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