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30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应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面用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此次复购额度不少于rmb3,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回购股份执行时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 月5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股份906,3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57%,最大卖价为18.76元/股,最少卖价为17.57元/股,交易量总额为人民币16,389,387.94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回购的执行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最新法律法规的需求。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1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28,110,391股。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不可在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示序号:2023-009
债卷编码:127077 债卷通称:华宏可转债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度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决议状况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华宏科技”)于2022年4月15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并且于2022年5月13日举办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累计不得超过12亿人民币,并受权公司董事长胡士勇老先生授权代表企业签定以上担保额度里的各类法律条文,授权期限自企业2021年度股东会准许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主要内容详细发表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称“中信”)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中杭”),就浙江中杭向中信办理的5,000万余元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2021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浙江中杭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中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借款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本金余额:rmb5,000万余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担保费、过户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海牙认证费、翻译费用、执行费、保护保险费用等)和其他任何应对的花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生效日三年。
三、总计对外担保状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企业为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账户余额为97,7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2%;企业不会有逾期对外担保事宜,不会有涉及到起诉的贷款担保及因担保被裁定需承担损失的现象。
四、备查簿文档
1、《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中杭)
特此公告。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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