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箱及手机方法通告整体执行董事,并且于2023年3月2日以当场与通信相结合的在企业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9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名。会议由老总组织,会议召开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决议,根据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依照上市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有关资质、要求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经营情况及相关事宜展开了逐一审查,企业合乎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前提条件。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二、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大会及2022年第十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由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股票注册制最新法律法规已经在2023年2月17日开始实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调节如下所示:
(一)发行新股类型和颜值
本次发行的个股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发行的个股选用向合乎证监会要求却不超出35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在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的期限内适时发售。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发行价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不少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成本价作除权除息调节。最后发行价将于本次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审批、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依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据特殊发售目标认购报价的状况,遵循价钱核心原则,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受权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本次发行的股权。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最后发售体制将于本次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审批、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按相关的《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发售。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发行数量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余元(含本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总数依照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总金额除于最后询价采购确立的发行价测算得到,本次发行总数不得超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前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出1,755,094,928股(含本数)。
若股票在股东会决议日到发行日期内产生配送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转变的事宜,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总数限制将作适当调整。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五)发售目标以及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对象是不得超过35位的特殊投资人,包含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人、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以及其它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多法人投资者和个人等。证券基金运营公司因其管理的2只之上基金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金融控股公司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向来车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目标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售目标。企业在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本次发行后依据认购报价的状况,以价高者得的形式明确发售目标。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六)限售期分配
发售目标申购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生效日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另有规定或标准的,从其规定而要求。发售目标根据本次发行所取得企业定向发行的个股因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所衍化获得的个股亦必须遵守以上个股锁定安排。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募资总金额及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总金额预估为不得超过600,000.00万余元(含本数),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将全部用于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募资及时前,企业也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优先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到位后给予更换。募资到位后,若此次具体募资出资额(扣减发行费后)低于新项目拟资金投入募资总金额,募资不够由企业自筹资金处理。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八)期值盈余公积分配
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的老股东按占股比例一起分享企业本次发行前滚存的盈余公积。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九)上市地点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个股锁住期满,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十)决定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定的有效期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提案生效日12月。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项制订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拟用以项目投资芜湖市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率电池片新项目、晟颢新能源的发展(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量10GWh聪慧储能设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我国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及其公司战略规划和建设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其证监会公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对掉期收益摊低产生的影响展开了用心、谨慎、客观的剖析,并制定了具体弥补掉期收益对策,企业整体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对企业弥补掉期收益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进行了有关服务承诺。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制订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9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示序号:2023-021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箱及手机方法通告整体公司监事,并且于2023年3月2日以当场与通信相结合的在企业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名,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组织,会议召开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根据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依照上市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有关资质、要求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经营情况及相关事宜展开了逐一审查,企业合乎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前提条件。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二、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及2022年第十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由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股票注册制最新法律法规已经在2023年2月17日开始实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调节如下所示:
(一)发行新股类型和颜值
本次发行的个股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发行方式与时间
此次向公开发行的个股选用向合乎证监会要求却不超出35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在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的期限内适时发售。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发行价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不少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成本价作除权除息调节。最后发行价将于本次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审批、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依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据特殊发售目标认购报价的状况,遵循价钱核心原则,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受权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本次发行的股权。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最后发售体制将于本次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审批、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按相关的《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发售。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发行数量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余元(含本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总数依照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总金额除于最后询价采购确立的发行价测算得到,本次发行总数不得超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前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出1,755,094,928股(含本数)。
若股票在股东会决议日到发行日期内产生配送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转变的事宜,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总数限制将作适当调整。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五)发售目标以及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对象是不得超过35位的特殊投资人,包含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人、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以及其它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多法人投资者和个人等。证券基金运营公司因其管理的2只之上基金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金融控股公司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向来车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目标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售目标。企业在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本次发行后依据认购报价的状况,以价高者得的形式明确发售目标。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六)限售期分配
发售目标申购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生效日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另有规定或标准的,从其规定而要求。发售目标根据本次发行所取得企业定向发行的个股因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所衍化获得的个股亦必须遵守以上个股锁定安排。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募资总金额及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总金额预估为不得超过600,000.00万余元(含本数),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将全部用于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募资及时前,企业也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优先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到位后给予更换。募资到位后,若此次具体募资出资额(扣减发行费后)低于新项目拟资金投入募资总金额,募资不够由企业自筹资金处理。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八)期值盈余公积分配
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的老股东按占股比例一起分享企业本次发行前滚存的盈余公积。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九)上市地点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个股锁住期满,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十)决定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定的有效期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提案生效日12月。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项制订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拟用以项目投资芜湖市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率电池片生产制造新项目、晟颢新能源的发展(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量10GWh聪慧储能设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我国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及其公司战略规划和建设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其证监会公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对掉期收益摊低产生的影响展开了用心、谨慎、客观的剖析,并制定了具体弥补掉期收益对策,企业整体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对企业弥补掉期收益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进行了有关服务承诺。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制订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决议结论:允许票3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示序号:2023-022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
调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策略的
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大会、2022年12月26日举办2022年第十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股票注册制最新法律法规已经在2023年2月17日开始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3月2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提案,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作出调整,实际调节内容如下:
董事会对此次调节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的事宜早已得到公司股东会受权,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圳证交所审批通过,并且经过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后才可执行,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示序号:2023-023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弥补对策(修改草案)
以及相关行为主体约定的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下称“本次发行”)的有关提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销售市场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维护工作计划》(政办发【2013】110号)及其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需求,确保中小股东权益,企业便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项对掉期收益摊低产生的影响展开了深入分析,并给出具体弥补收益对策,董事和高管人员就弥补收益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作出有关服务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拟募资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余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得超过1,755,094,92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总市值即将迎来一定力度提升。现将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每股净资产的变化情况剖析如下所示:
(一)关键假定
企业根据下列前提假设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展开分析,报请投资人特别关心,下列前提假设不构成一切预测分析及承诺事项,投资人不可由此开展决策,股民由此开展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售计划方案与实际发售结束时间最后以经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具体发行新股总数为标准,详细如下:
1、假定宏观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发展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公司在2023年6月底进行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该结束时间仅限于测算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最后以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具体发售进行为准;
3、在预测分析企业期终发售在外面的优先股股票数时,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5,850,316,427股为载体,仅考虑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产生的影响,不顾及别的原因造成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数量为发售限制,即1,755,094,928股,该发行新股总数仅是可能,最后以经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具体发行新股总数为标准;
5、未考虑到本次发行募资到帐后,对企业生产运营、经营情况(如销售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经济效益)等危害。
6、结合公司2022年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企业预估2022年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3,680万元至5,500万余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为-31,100万元至-24,780万余元。假定企业2022年度达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为公司发展2022年度年报披露时间的低限金额。即假定企业2022年本年度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为3,680万余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为-31,100万余元。
假定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各自按以下三种问题进行计算:(1)与2022年度差不多;(2)比2022年度提高10%;(3)比2022年度提高20%。之上假定仅是计算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对企业掉期收益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直接影响,并不代表对企业2022年及2023年的经营方式及行情的分辨,不构成企业的财务预测,投资人不可由此开展决策,股民由此开展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企业关键指标产生的影响
根据以上假定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比照如下所示:
注:每股净资产指标值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来计算。
从以上计算能够得知,由于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总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在相关2022年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的三种假定下,本次发行不容易促使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较发售前发生降低。
二、有关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防范
此次募资到位后,因为本次发行后企业净资产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经济收益需一定的时间,加盟项目回报完成需要一定周期时间。在募投项目造成经济效益以前,股东回报依然取决于公司现有的项目基本,在总股本和资产总额均提升的情形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净资产等有关指标值将仍有可能出现本期为负的情况,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与此同时,在计算本次发行对掉期回报摊低危害环节中,企业对2022年及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总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的假定剖析并不是企业的财务预测,为了应对掉期收益被摊低风险性而制订的弥补收益具体办法并不等于对企业未来盈利作出确保,投资人不可由此开展决策,股民由此开展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报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化详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应急预案中“第二节 股东会有关此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之“二、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性、销售市场等方面贮备状况
(一)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
公司目前业务流程关键遮盖高效率电池组件、能源工程、综合能源系统集成化等有关新产品研发、设计方案、生产制造、销售及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为加快推进企业光伏发电工作发展,紧抓光储充一体化的发展机遇,企业积极布局储能产业,自主研发了储能技术BMS及EMS控制模块及控制系统,发布户用储能系统及工业储能设备,积极主动贮备户用及工业光储一体化业务流程、通信基站储能技术、移动能源、光储充装置等综合能源系统业务流程。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企业本次发行募资将紧密围绕主营,关键看向TOPCon太阳能发电高效率电池项目与智慧储能设备新项目,有利于公司产生往上全产业链端协作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部件及电池片产能的契合度,丰富多彩公司现有技术实力,助力公司光储一体化合理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理念和整体规划。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性、销售市场等方面贮备状况
1、人员储备
企业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系统集成服务商,提供全方位绿色能源一站式服务。此次募资看向TOPCon太阳能发电高效率电池项目与智慧储能设备新项目,公司长期深耕细作光伏产业并积极布局储能产业,拥有很多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领域内的高级人才,该等群体大多数有着在相关领域的很多年从业经验,技术水平强、管理能力高。企业通过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能够确保相关负责人所具有的科技研发工作经验、行业经验与企业管理经营工作经验获得充分运用。
除此之外,企业将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优点,坚持人才的引入与塑造结合的标准,为项目实施主体运输具有竞争心理和战略思维的经营营销团队、具有复合性知识体系的关键骨干员工。与此同时,企业都将依据将来业务流程新增加状况,持续丰富业务员,确保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2、技术实力
公司长期深耕细作光伏产业,不断坚持不懈技术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发展理念,有着强大的产品研发能量和技术研发部门,研发团队在太阳能发电行业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技术水平强、管理能力高。企业旗下拥有高新企业4家、国家级别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部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部级智慧工厂1个,为公司发展技术革新发展提供了扎实的服务平台。截止到2022年上半年度末,企业总计进行专利申请647项,在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23项;总计授权专利468项,在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5项;总计编写教材33项领域标准规范。
此外,为加快推进企业光伏发电工作发展,紧抓光储一体化的发展机遇,企业积极布局储能产业,自主研发了储能技术BMS及EMS控制模块及控制系统,发布户用储能系统及工业储能设备,积极主动贮备户用及工业光储一体化业务流程、通信基站储能技术、移动能源、光储充装置等综合能源系统业务流程,连通从原料到能源管理体系的5G综合能源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
多年来的技术沉淀及在光伏发电与储能技术领域内的积极布局,促使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行带来了足够的技术实力。
3、销售市场贮备
2021年,一同全球环境治理,达到翠绿色可持续发展观已经成为全球普遍的共识,全世界已经有177个国家为了能全球环境治理正考虑到净零总体目标,部分国家也是根据法律的方式确立“碳排放交易”义务以合理全球环境治理带来的挑战。构建以可再生资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是达到目标的关键挑选,光伏发电成为了可再生资源中的中坚力量。在此背景下,全球光伏市场要求猛增。依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表明,2021年全世界光伏发电新增加攒机做到170GW,同比增加30.8%,总计装机量约926GW。
中国市场层面,2021年中国光伏发电新增加攒机54.88GW,同比增长13.90%,总计光伏装机容量做到305.99GW,新增加和总计装机量均位居全球第一。2022年6月,发改委、能源局等九单位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强调“十四五”可再生资源发展趋势将导向碳减排、碳排放交易与2035年发展目标,依照2025年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上下任务描述,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综合利用,积极主动扩张可再生资源非电运用经营规模。在此背景下,将来全世界光伏装机经营规模将继续高速发展,在开朗前提下,2030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有望突破366GW。
综上所述,市场持续增长和国家新政策大力支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室内空间。
五、企业解决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
充分考虑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对优先股公司股东掉期收益摊低产生的影响,保障股民权益,弥补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可能造成的掉期收益降低,公司承诺将采用多项措施确保募资合理应用,有效防范掉期收益被摊低风险,并提升将来的收益水平。企业制订弥补收益对策并不等于对企业未来盈利作出确保,投资人不可由此开展决策,股民由此开展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办法如下所示:
(一)提升募资管控,确保募资合情合理应用
为确保公司规范、合理应用募资,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到位后,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资进行专项存放、确保募资有效正确使用、紧密配合承销商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定期检查监管、有效预防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性。
(二)加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与项目建设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规划是依据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目前发展情况谨慎决策的过程。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行,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提高技术水平,提升公司产业竞争力和营运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企业将加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早日完成预期效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构造,提高公司经营水准
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可以充分行使支配权,保证股东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作出科学合理、快速和保守的管理决策,保证独董可以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维护保养企业共同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为公司发展长期稳定发展提供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保障,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水准。
(四)维持和改进股东分红规章制度,加强项目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我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维护保养投资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已经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公司章程》上对利润分配政策展开了具体规定,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设立了股东回报整体规划决策、监管和调整管理机制。
将来,企业将继续保持和优化股东分红规章制度尤其是股票分红现行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人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一起分享企业高速发展的成效。
六、董事、高管人员有关对此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采用弥补对策的承诺
董事、高管人员服务承诺忠诚、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保养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并依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企业弥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本人承诺忠诚、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保养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
2、本人承诺不免费或者以不合理标准积极向单位或个人运输权益,都不选用多种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者行为开展管束。
4、本人承诺不使用公司财产从业和本人做好本职工作不相干的项目投资、交易主题活动。
5、本人承诺由股东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
6、本人承诺企业后面发布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
7、本人承诺出示今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执行结束前,若证监会做出有关弥补收益对策以及约定的别的一个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以上服务承诺无法满足证监会该等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依照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要求提供填补服务承诺。
8、本人承诺认真履行企业制订的相关弥补收益对策及其自己对于此事做出的所有相关弥补收益对策的承诺,若个人违背该等服务承诺并为公司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个人想要依规担负对公司或投资人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示序号:2023-024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应急预案修定说明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2022年12月26日举办2022年第十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资料,该文件对发售审批、信息公开等相关事宜展开了修定;公司在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企业根据上述情况文档,将应急预案文件目录由《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至《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并且对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的“公开增发”、“中国证监会审批”等文字表述在全篇范围内进行了对应的调节。
现就公司就此次应急预案涉及到的许多修定说明如下所示:
此次修定具体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示序号:2023-025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持仓3%之上公司股东提升临时性提议
暨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填补
通告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示序号:2023-016),企业将在2023年3月13日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3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协鑫集团”)将表决通过后以上提案以临时性提议的形式提交给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以上提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3日刊登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经核实,协鑫集团现拥有我们公司股权466,030,445股,持股比例为7.97%。其提议具体内容未超过最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职责范围,且提议程序流程亦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以上临时性提议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企业依据上述临时性提议的现象,现对2023年2月24公布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填补如下所示:
一、召开工作会议基本概况
1、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召集人:本董事会。此次股东会的举办早已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
3、本董事会觉得:此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举办期为:2023年3月13日在下午14:00时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3月13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2023年3月13日15:00的随意时长。
5、会议召开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络投票方法。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东能够在相关网上投票期限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或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履行投票权。同一公司股东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方法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决议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标准。
6、除权日:2023年3月8日
7、参加目标:
(1)截止2023年3月8日在下午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以上我们公司公司股东均有权利参加股东会,并且可以书面通知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本自然人股东。
(2)本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3)集团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
8、会议地点: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厅(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宜
1、此次股东会提议及编号状况
2、以上提案早已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并同意提交给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4日及2023年3月3号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1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
3、以上提案1归属于普通决议事宜,须经列席会议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以上提案2归属于特别决议事宜,须经列席会议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2/3根据。企业将会对中小股东的决议独立记票。中小股东就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独立或是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三、大会备案方式
1、备案时长:2023年3月9日,早上9:00-12:00,在下午13:30-17:30。
2、备案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代码卡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持上海证券交易代码卡、法人代表企业营业执照(须加盖公司印章)、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补办备案。
(3)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代码卡、公司股东签定或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公司股东企业营业执照(须加盖公司印章)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自己身份证补办登记。
(4)外地公司股东可持之上相关有效证件采用发传真或信件方法备案,请于以上大会备案时长结束之前送到企业,并手机确定。
3、备案地址: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大会联系电话:
大会手机联系人:马君健、王雪
联系方式:0512-69832889
发传真:0512-69832875
通讯地址: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政编码:215125
5、常见问题:
(1)列席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请带上相关证明正本在场。
(2)股东会工作员将在会议主持公布当场列席会议股东和委托代理人总数及所拥有投票权的股权数量以前,停止大会备案,请列席会议股东提早在场。
(3)与会人员在出席会议期内交通、通信、吃住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此次股东会公司向公司股东给予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详细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参与网上投票的操作步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配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的程序流程
1、网络投票编码:362506;
2、网络投票通称:协鑫网络投票;
3、此次股东会提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决议建议为:“允许”“抵制”或“放弃”;
4、如设定总提案,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作对此次全部提议表述同样建议。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向实际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其余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还要对实际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3月13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当场股东会举办当天)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当场股东会完毕当天)在下午15: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 http://wltp.cninfo.com.cn 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交由___________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我单位(本人),参加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并代表自己按照下列标示对下述提案网络投票。若受托人并未对表决权的履行方法做出主要标示,受委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此次股东会完毕
受托人名字或名称(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股票数:
受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
附表:
1、如欲网络投票允许提议,请于“允许”栏中相对应地区填入“√”;如欲网络投票抵制提议,请于“抵制”栏中相对应地区填入“√”;如欲网络投票放弃提议,请于“放弃”栏中相对应地区填入“√”;
2、法人授权书贴报、打印或者按之上文件格式自做均合理;企业授权委托须加盖公章。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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