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企业整体公司监事出席此次会议。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下称“此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当场方式为企业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手机、电子邮箱等形式向各位公司监事传出。此次职工监事应参与决议的公司监事3名,具体参与决议的公司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陈品行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企业拟将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通过用心地自纠自查论述,企业合乎向特定对象发售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前提条件。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一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企业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作出调整,公司监事会对变更后的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方案进行逐一决议,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一)发行新股的类型和颜值
本次发行的个股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日期
本次发行均采用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公司将在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的期限内适时发售。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三)发售对象和申购方法
本次发行的对象是唐地源,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发展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为14.26元/股,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39%(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1、分红配股: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股:P1=P0/(1+N)
3、二项同步进行: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每一股分红配股总金额D,每一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票数为N,调整发行价为P1。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不得超过70,126,227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不超出23,243.30亿港元)。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股票数限制将作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实际申购情况如下: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六)募资数量和主要用途
企业本次发行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100,000.0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有息负债。
如在募资及时前,企业已以自筹经费还款了有关有息负债,即在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企业会以募集资金置换早期已还款的账款。若本次发行具体募资无法满足以上募集资金用途必须,企业会以自筹资金或其它融资模式处理。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发行目标申购的股权自本次发行进行生效日18个月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其规范。
限售期完成后按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规定执行。若上述情况限售期与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管控建议或监管政策不匹配,将根据国家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建议或监管政策开展适当调整。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权将于上海交易所发售。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九)本次发行前期值盈利分配
此次发行新股结束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盈余公积会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十)此次发行新股决定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定期限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发行新股有关提案生效日十二个月。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5、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6、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9)。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7、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8、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决议,职工监事觉得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具体事宜,有益于保证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有关事项的顺利开展。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9、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参会公司监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10、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调整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展开了充足论述,觉得此次募投项目合乎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政策,合乎将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方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前景和营运能力,有益于夯实企业的市场地位,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及竞争优势。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11、表决通过《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交易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监管应用,提升募资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公司拟准许在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丘市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市分行提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供此次股票公开发售募资储放应用。该重点帐户仅作为募资储放帐户,不可储放非募资或用于其它应用领域。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示序号:2023-006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企业整体执行董事出席此次会议。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2月23日以手机、电子邮箱等形式联系了整体执行董事,此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当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与决议执行董事7名,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一林老先生组织,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所形成的决定合理合法、合理。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企业拟将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通过用心地自纠自查论述,企业合乎向特定对象发售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前提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一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及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受权,企业适当调整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策略的有关描述,该项买卖组成关联方交易,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开展逐一决议,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一)发行新股的类型和颜值
本次发行的个股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日期
本次发行均采用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公司将在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的期限内适时发售。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三)发售对象和申购方法
本次发行的对象是唐地源,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发展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为14.26元/股,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39%(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1、分红配股: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股:P1=P0/(1+N)
3、二项同步进行: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每一股分红配股总金额D,每一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票数为N,调整发行价为P1。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不得超过70,126,227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不超出23,243.30亿港元)。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股票数限制将作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实际申购情况如下: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六)募资数量和主要用途
企业本次发行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100,000.0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有息负债。
如在募资及时前,企业已以自筹经费还款了有关有息负债,即在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企业会以募集资金置换早期已还款的账款。若本次发行具体募资无法满足以上募集资金用途必须,企业会以自筹资金或其它融资模式处理。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发行目标申购的股权自本次发行进行生效日18个月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其规范。
限售期完成后按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规定执行。若上述情况限售期与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管控建议或监管政策不匹配,将根据国家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建议或监管政策开展适当调整。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权将于上海交易所发售。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九)本次发行前期值盈利分配
此次发行新股结束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盈余公积会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十)此次发行新股决定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定期限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发行新股有关提案生效日十二个月。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5、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该提议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6、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7、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本提案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8、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发行事项顺利开展,董事会适当调整本次发行有关股东会受权事宜的解释并新增加有关受权事宜。详细如下:
(1)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与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确定发售机会、发售日期、发行数量和募资经营规模、发行价、发售对象挑选等事宜;
(2)确定并聘用参加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签定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文档,包含但是不限于包销协议书、证券承销协议书、聘请中介服务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3)依据证劵监督机构就本次发行的审查意见对本次发行有关具体事宜开展修定和优化;
(4)根据有关监督机构要求及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此次发行新股进行前,在股东会议决议范围之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方案作出调整;
(5)申请办理募资专用账户事项;
(6)签定此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的重大合同;
(7)申请办理此次发行新股的申请及发售事项,包含制做、改动、签定并申请有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条文;
(8)在此次发行新股结束后,申请办理此次发行新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案、锁住和发售等相关的事宜;
(9)依据本次发行的具体结论,对《公司章程》相对应条文开展适当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如证劵监督机构对此次发行新股现行政策有新要求或市场标准产生变化,依据证劵监督机构一个新的政策要求或新的市场标准,对此次实际发售计划方案作适当调整;
(11)当出现不可抗拒或其它足够使本次发行无法执行、或虽然能执行却会给他们带来不好不良影响的情况,或是发售现行政策变化时,可酌情考虑确定本次发行计划方案推迟执行,或是依照一个新的发售现行政策再次申请办理本次发行事项;
(12)在取得股东会受权后,受权老总或董事长受权别的人员签定相关协议和文件及申请办理以上事项;
(13)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以上受权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提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该提议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9、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该提议尚要递交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10、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调整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决议,表决通过该提案。董事会对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展开了充足论述,觉得此次募投项目合乎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政策,合乎将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方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前景和营运能力,有益于夯实企业的市场地位,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及竞争优势。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11、表决通过《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交易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的监管应用,提升募资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公司拟准许在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丘市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市分行提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供此次股票公开发售募资储放应用。该重点帐户仅作为募资储放帐户,不可储放非募资或用于其它应用领域。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12、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允许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4点00分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13)。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事宜发布了事先认同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同日公布的《圣泉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圣泉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示序号:2023-009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摊低掉期
回报风险防范、弥补对策以及相关
行为主体承诺事项(修改草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重要提醒: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到位后,企业总市值和资产总额将会有一定力度的提升,而募集资金使用至造成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而短时间可能造成企业每股净资产等数据发生一定力度的降低,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掉期收益存有被摊低风险。烦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
●本公告中企业对运营数据的假定剖析不构成企业的财务预测,企业制订弥补收益对策并不等于对企业未来盈利作出确保,烦请投资人留意。
●本公告中有关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数量及发售结束时间均是预计和假定,最后以经证监会申请注册并具体公开发行的股权数量及发售进行为准,烦请投资人留意。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事宜早已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2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结合公司股东会受权,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资料的需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展开了修定。本次发行须经上海交易所审批也证监会申请注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展开了仔细分析。
一、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分析计算出来的前提假设
1、假定宏观环境与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状况没有出现重要不好转变;
2、假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于2023年6月末执行结束,最后结束时间以经上海交易所出示审查意见,也证监会获得予以注册的决策后具体发售进行为准;
3、假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数量为发行数量限制,即70,126,227股。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具体总数以监督机构审批、具体发售情况及发行费等状况最终决定;
4、不顾及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对企业生产运营、经营情况(如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长期投资)等方面的影响;
5、在预测分析企业总市值时,以截止到本应急预案公示之日企业总市值782,876,800股为载体,仅考虑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产生的影响,不顾及别的调整事项造成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结合公司2023年3月1日公布的《圣泉集团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企业2022本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分别是70,009.60万余元、61,749.84万余元。(主要数据信息以年报公告为准);
7、假定企业2022本年度股票分红占比(股票分红额度/所属上市企业优先股股东纯利润)为10%,并且于2023年5月31日执行结束,且企业无中后期年底分红方案;
8、对于公司2023年净利润,假定按以下三种问题进行计算(下列假定并不代表企业对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行情的分辨,不构成企业的财务预测):
场景1:假定企业2023本年度所属公司的股东的纯利润较2022本年度降低10%;
场景2:假定企业2023本年度所属公司的股东的纯利润较2022本年度保持一致;
场景3:假定企业2023本年度所属公司的股东的纯利润较2022本年度升高10%;
之上假定及有关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计算,并不代表企业对2022本年度及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行情的分辨,不构成企业的财务预测,投资人不可由此开展决策,股民由此开展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根据上述所说情况及假定,企业计算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深入分析如下所示:
注:1、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回报率系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定)要求测算。
依据上述计算,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可能会致使企业的每股净资产发生降低,即存有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防范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将用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高速发展,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已经进行了详尽论述,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总市值将增加,企业规模扩张造成经济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全过程,故企业遭遇每股净资产短时间降低的风险性。
特别提示投资人理性投资,关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很有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与此同时,在计算本次发行对掉期回报摊低危害环节中,企业对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纯利润的假定剖析并不是企业的财务预测,为了应对掉期收益被摊低风险性而制订的弥补收益具体办法并不等于对企业未来盈利作出确保,投资人不可由此开展决策,股民由此开展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报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三、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资到位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有息负债,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细公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此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性、销售市场等方面贮备状况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在扣减发行费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有息负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发展将来的市场拓展提供可靠的周转资金确保。进而扩张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此次向特定对象募资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有息负债,不属于实际工程项目及人员、技术性、销售市场等方面贮备状况。
五、企业解决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护股民权益,确保此次募资合理应用,有效防范掉期收益被摊低风险和提升将来的收益水平,公司拟所采取的弥补掉期收益对策如下所示:
(一)公司现有业务领域运营情况和发展形势,所面临的关键风险性及整改措施
2019年至2022年1-9月,企业各自实现营业收入588,168.33万余元、831,910.12万余元、882,460.25万元和707,538.94万余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呈平稳增长势头,在其中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皆在98%之上,主营突显,主营业务收入由来平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趋势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现有业务流程所面临的关键风险性原料价格波动风险、生态环境保护风险性及安全生产风险等。为了应对以上风险性,公司拟采用下列整改措施:
1、企业将进一步提高对原料市场价格的预测力,在保证供应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一个新的供货渠道,积极与关键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战略合作协议,并制定比较灵活多变的采购策略和支付方式等,减少原料价格起伏对企业成本带来的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企业历年来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未出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违规行为。下一步,企业将结合自身实际特性,从购置、生产制造、存储、订单交付等环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提升企业日常经营效率,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的具体办法
1、提升募资管理方法,确保募资有效正确使用
公司已经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会承担不断完善企业募资资金管理制度,以确保该体制的有效实施。
企业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资开展资金存放,正确使用及管理,以确保募资有效正确使用,有效预防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性。
2、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加强投资人回报机制
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需求,企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利润分配政策。企业在综合考虑对股东回报率并兼具企业的发展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上体制的制定健全,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制定、制度和实际分红比例,将高效地确保公司股东的有效回报率。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利,加强中小股东利益保障体系,融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建设规划,在满足条件时积极推进对股东股东分红及股票分红,努力提高对公司股东的收益。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和营运能力
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可以充分行使支配权,保证股东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保证独董可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保养企业共同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保证职工监事能独立高效地履行对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及企业财务的决定权和检测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企业将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全面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提高运营和管理高效率,有效管理运营和管理风险性。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有关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摊薄即期回报采用弥补对策的承诺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资料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中小股东利益,并且为确保企业弥补收益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唐一林、唐地源老先生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圣泉集团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权力干涉圣泉集团运营管理主题活动,不犯法侵吞圣泉集团权益。
2、始行服务承诺出示日至圣泉集团本次发行执行结束前,若证监会做出有关弥补收益对策以及约定的别的一个新的监管规定,且本约定的第一条承诺内容无法满足证监会上述情况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依照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要求提供填补服务承诺。
如以上服务承诺被证明虚假的或没被遵循,自己将为圣泉集团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董事、高管人员有关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摊薄即期回报采用弥补对策的承诺
企业整体执行董事、高管人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资料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中小股东利益,并且为确保企业弥补收益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本人承诺不免费或者以不合理标准积极向单位或个人运输权益,都不选用多种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于个人的职务消费者行为开展管束。
3、本人承诺不使用公司财产从业和本人做好本职工作不相干的项目投资、交易主题活动。
4、股东会或者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时,建议(如有权利)也支持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并且在股东会、股东会网络投票(若有选举权)赞同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相关联的有关提案。
5、若企业未来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承诺未来员工持股计划的行权条件将和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
6、始行服务承诺出示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进行前,若国家和证劵监督机构做出有关上市企业弥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对策的许多一个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服务承诺无法满足国家和证劵监管部门的该等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根据国家及证劵监管部门的全新要求提供填补服务承诺。
7、做为弥补收益对策有关直接责任人之一,若违背以上服务承诺或拒不执行以上服务承诺,自己允许接纳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根据其制订或公布的相关规定、标准,对本人做出相应惩罚并采取有关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示序号:2023-008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与发售目标签定《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一)买卖简述
公司在2022年11月9日与唐地源老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下称“股份认购协议”)
企业拟将特定对象发售不得超过70,126,227股(含)人民币普通股股股票(含本数),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企业总股本的30%,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地源老先生拟申购额度不得超过100,000.00万余元(含本数),申购总数不得超过70,126,227股(含70,126,227股)人民币普通股。唐地源老先生所申购的股权自发售完毕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3年3月1日,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和唐地源先生对《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知识作出调整,并签署《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地源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关联性
唐地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地源老先生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组成关联方交易。
(三)审批流程
企业分别于2022年11月9日、2023年3月1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次大会、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关联方交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关联方交易有关的议案,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
二、关联企业基本概况
唐地源,男,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1979年出世,身份证号码为37018119790915****,居所为山东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县百脉泉路****。
唐地源老先生近期五年的关键就职情况如下:
与企业的关联性:唐地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兼首席总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系交易标的
此次交易标的为我们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发展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示日。发行价为14.26元/股,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39%(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1、分红配股: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股:P1=P0/(1+N)
3、二项同步进行: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每一股分红配股总金额D,每一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票数为N,调整发行价为P1。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股票注册制最新法律法规于2023年2月17日开始实施,多方拟依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股份认购协议》开展适当调整。
(一)协议书行为主体、签署时长
招标方(外国投资者):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申购人):唐地源
股票认购协议签订时长:2022年11月9日
合同补充协议签署时长:2023年3月1日
(二)《认购协议》相关知识作出调整
双方在公平、自行、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认购协议》有关信息进行如下所示调节:
1、《认购协议》1.2条调整为“招标方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协议》1.3条调整为“承包方以人民币现钱方法申购招标方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
3、《认购协议》1.4条调整为“承包方允许依据本协议的承诺,申购招标方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所有股权,申购资产不得超过100,000.00万余元,申购总数不得超过70,126,227股(含70,126,227股)人民币普通股。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最后发行数量将由甲方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及董事会受权管理层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审批并且经过证监会登记注册的发售方案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4、《认购协议》1.5条调整为“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示日。
本次发行价格是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没有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39%(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总成交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总交易量),即14.26元/股。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将作适当调整。”
5、《认购协议》1.6条调整为“协商一致并确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结束后,承包方申购的招标方股权自招标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完毕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承包方申购的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因外国投资者分派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所衍化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上述情况股权锁定安排。
承包方因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所取得的公司股权在锁住期届满后高管增持时,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其发行人的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
6、《认购协议》1.7条调整为“招标方以及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录用的主承销商需在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全部前提条件得到达到、造就后,在上海交易所审批、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有效期内向乙方传出申购通告。申购通告应列明申购方认购股份总数、每一股认购价格和申购方须收取的申购合同款、支付截至日期及其特定用以接受申购价款的银行帐户的详细信息。
承包方需在接到招标方和本次发行承销商发出来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方法一次性把全部申购合同款划归招标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业设立的银行账号,招标方面试请具备证券从业考试的会计事务所对承包方支付开展验资报告并提交《验资报告》。待具备证劵有关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事务所开展验资报告结束且扣减各项费用之后再划归招标方募资重点存放帐户。”
7、《认购协议》2.2条调整为“承包方申购的招标方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将于上海交易所发售。”
8、《认购协议》3.1条(3)调整为“招标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举办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且在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发行商标注册申请。”
《认购协议》3.2条(2)调整为“承包方应当协议书规定期限内付款所有申购账款,并确保用于购买本次发行申购账款的所有资产合理合法且符合上海交易所、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9、《认购协议》4.1条调整为“协商一致,协议书自彼此签定加盖单位公章后创立,并且于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起效:
(1)招标方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计划方案;
(2)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
(3)证监会申请注册本次发行。
如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实施后,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给予修定,明确提出其他强制审核标准或免除一部分税务行政许可的,则是以到时候实施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为标准作出调整。”
《认购协议》4.2条调整为“协商一致,协议书自下列任一情况出现之日起停止:
(1)招标方按照其具体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觉得本次发行已无法达到发售目地,而主动向上海交易所撤回申请原材料或终止发售;
(2)上海交易所审批本次发行未通过;
(3)证监会确定不予以申请注册本次发行;
(4)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允许终止协议;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终止协议其他情形。”
10、《认购协议》5.1条(3)调整为“招标方将积极签定并准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需文档,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招标方发行股份事项并且经过证监会注册认证按相关规定及本约定书执行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1、《认购协议》5.2条(3)调整为“承包方将积极签定并准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需文档,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招标方发行股份事项并且经过证监会注册认证按相关规定及本约定书执行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2、《认购协议》7.2条调整为“协议书项下合同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和申购事项如没有获得(1)招标方股东会表决通过;(2)招标方股东大会审议根据;(3)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4)证监会申请注册,则协议终止,不构成毁约。”
六、关联交易的目地及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有利于公司发展趋势。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还款有息负债,能够更好的达到企业经营规模不断增加对营运资本的需要,有效缓解企业的营运资本,提升资本结构,提高财务稳健性和提升企业抗风险并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步发展。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未产生变化,高管人员构造都不会发生变化;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是提升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负债率、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业绩的重要途径,并且不涉及到换股并购事宜;企业不会有资产、财产被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关联人占用情况,不存在企业为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关联人公司担保的情况。
七、独董事先认同建议和独立意见
(一)独董事先认同建议
1、公司和本次发行的申购目标唐地源老先生于2022年11月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方将对《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相关知识作出调整,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情况合同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对象是唐地源,唐地源先生为董事兼首席总裁、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唐地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唐地源发售A股个股组成关联方交易。
所述关联方交易事宜公平公正、公平、公布,其买卖价格实惠、公允价值,合乎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3、咱们允许企业《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
(二)独董单独建议
公司和本次发行的申购目标唐地源老先生于2022年11月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方将对《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相关知识作出调整,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情况合同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示序号:2023-010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应急预案
修定说明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于2022年11月9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于2022年11月25日举办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与此同时股东会允许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及其它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的有关公示)。
由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全面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管理制度标准,公司在2023年3月1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股东会依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认证对本次发行应急预案相关知识展开了修定,应急预案文件目录由“《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至“《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应急预案内容涵盖的重要修定情况如下:
新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并且经过证监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示序号:2023-011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售
个股计划方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于2022年11月9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于2022年11月25日举办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与此同时股东会允许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及其它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的有关公示)。
由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全面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管理制度标准,公司在2023年3月1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作出调整,关键调节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式和发行日期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均采用向特定对象公开增发的形式,公司将在得到证监会有关本次发行审批文件信息期限内挑选适度机会执行。
修定后:
本次发行均采用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公司将在上海交易所出示审查意见,也证监会获得予以注册的决策后通过企业在指定期限内挑选适度机会发售。
(二)发售对象和申购方法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是唐地源老先生,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公开增发的个股。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对象是唐地源老先生,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及定价原则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发展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示日。发行价为14.26元/股,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1、分红配股:P1= 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股:P1= P0/(1+N)
3、二项同步进行: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每一股分红配股总金额D,每一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票数为N,调整发行价为P1。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发展第九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示日。发行价为14.26元/股,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下转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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