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复购策略的执行情况: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717,7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2,263,973,358股)的比例为0.96%,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位为17.71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40,031.75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3月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1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02%,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位为17.71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42,551.37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一、回购股份的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2年12月26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形式进行股份回购,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3亿人民币(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股东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二、 执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一)2022年12月29日,企业实行了初次回购股份,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30日公布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135)。
(二)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止到上月底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2月,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27%,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8.50元/股、最低价位为18.06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10,965.69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7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96%,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位为17.71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40,031.75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三)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企业总市值1%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3年3月1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1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02%,与之前公布数对比提升0.33%,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位为17.71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42,551.37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此次回购股份合乎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执行股份回购,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示序号:临2023-009
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3年2月份公司担保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称和是否属于上市企业关联人:
杉金光电(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级控股子公司杉金光电技术性(张家港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杉杉锂电材料科技公司下级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杉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杉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省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上企业均是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并不属于关联担保。
●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额度:此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9,787.66万人民币和2,000万美金。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29,938.29万人民币。
● 此次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 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企业子公司所提供的对外开放担保额度已经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之上,烦请投资人留意相关风险。
一、 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2023年2月,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活的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企业为下属子公司给予如下所示贷款担保:
1、企业为杉金光电技术性(张家港市)有限责任公司向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0万人民币。
2、企业为宁波市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恒生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分别是不得超过36,000万人民币和不得超过5,000万人民币。
3、企业为上海杉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和恒生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分别是1,000万美金和不得超过5,000万人民币。
4、企业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和恒生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分别是1,000万美金和不得超过5,000万人民币。
5、企业为内蒙杉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融金融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子公司申办融资租赁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确保总金额18,787.66万人民币。
6、企业为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支行办理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20,000万人民币。
7、企业为云南省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支行办理授信额度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0万人民币。
(二)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公司在2022年5月10日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允许企业提供以下担保额度(货币为人民币或等量外汇),并且在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受权老总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定具体贷款担保文档,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日:
注1:此次被担保人杉金光电技术性(张家港市)有限责任公司为杉金光电(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拥有其100%利益占比)下级控股子公司。
注2:此次被担保人宁波市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杉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杉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省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均是上海市杉杉锂电材料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市杉杉锂电池”,企业拥有其87.077%股权,别的7名公司股东拥有其剩下股权)下级控股子公司。
注3:已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金额如涉及外汇,则按照2023年3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9400元)开展换算。
二、 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基本概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万人民币
表明:末尾数差别系小数位四舍五入导致;2021年数据信息经审计,2022年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企业可以密切关注被担保人的资信评估和经营情况,现阶段被担保人运营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指标。此次企业为下属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致力于达到有关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主题活动筹融资必须,有益于有关下属子公司高效率、流畅地筹资,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收益。
此次被担保人是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子公司,企业并对运营管理、会计方面具有管控权,担保风险处在企业可控范围内,因而公司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担保。
五、 股东会建议
董事会觉得:此次贷款担保绑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充分考虑有关子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筹融资必须,有益于有关分公司高效率、流畅地筹资,提高经济收益。董事会一致同意给予此次贷款担保。
六、 对外担保总计额度及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总计额度
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企业子公司所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31,668.11万余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内企业的贷款担保总额为1,478,668.11万余元,对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担保总额为53,000万余元,以上金额各自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0.92%、78.12%和2.80%。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市杉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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