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福建泉州市泉港区驿峰大道295号兴通海运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陈兴明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参加10人,在其中非独立董事柯文理老先生因工作出差,已经向股东会休假;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欧阳广老先生列席会议,企业别的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5,400万元债权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9、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0、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1、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2、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涨跌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3、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4、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5、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6、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7、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8、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9、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0、提案名字:《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所有提案(提案1-提案20)都是十分决定事宜,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2、此次所有提案(提案1-提案20)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3、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关系事宜提案的决议,不会有回避表决的现象。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叶沛瑶、张煜伟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申请的决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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