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履行合同的重大风险及可变性:本合作框架协议经三方一起商谈,上海市华依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与REILHOFER KG(下称“莱尔浩福”)、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威尔”)三方就在那法国共创电池检测核心实现的战略合作协议框架性协议(下称“合作合同”)承诺,此文档仅是三方的合作意愿确认,实行内容包括小细节需进一步落实和确立,具体看宣布协议书为标准。后面协作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初公司业绩危害:本合作合同不属于实际金额具体内容,对企业年度销售业绩预估不构成深远影响,实际对于未来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应根据新项目的具体推动与实施情况判断。
企业近日与莱尔浩福、科威尔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相关情况
(一)合作者莱尔浩福的相关情况
1、企业名字:REILHOFER KG
2、公司性质:股权两合公司
3、法人代表:Reilhofer,Johannes
4、创立日期:1988年2月19日
5、公司注册地址:楚格峰街道5号,85757梅帝斯费尔德
6、主营:致力于对电驱动构件、燃气轮机、变速器、电机等动力装置零部件开展声学材料确诊,以检测有关零部件的噪音震动特性。
7、主要股东:Reilhofer Johannes
8、与上市企业关联:是企业子公司上海市霍塔浩福功能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拥有其10%的股权。
9、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重要财务报表:因莱尔浩福的财务报表信息内容涉及到其商业机密及商业隐私信息,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内部信息公开免除步骤,对莱尔浩福的财务报表信息内容免除公布。
(二)合作者科威尔的相关情况
1、企业名字: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别的有限责任公司(发售)
3、法人代表:傅仕涛
4、注册资金:8,024.111万人民币
5、创立日期:2011年6月3日
6、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
7、主营:交直流电源、交直流负载硬件软件的开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利技术转让及机械租赁服务项目;风力发电、新能源车、半导体材料、氢燃料电池、电子元件检测设备及功能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工程总包与服务、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利技术转让及机械租赁服务项目;电力电子技术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及仪表设备的控制系统设计、产品研发、资询、集成化、市场销售、工程总包与服务、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利技术转让及机械租赁服务项目;货品或技术进出口(明令禁止或涉及到行政审批制度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以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傅仕涛、蒋佳平、任毅
9、与上市企业关联: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10、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的重要财务报表:2021年资产总额1,147,821,359.30元、资产总额968,221,057.17元、主营业务收入247,522,361.42元、纯利润56,916,124.41元。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也、地址、方法
本合作合同由企业与莱尔浩福、科威尔于2023年2月28日上海市区签定。
(四)签订合同已履行决议决策制定
本协议为三方经沟通协商实现的合作合同,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企业将依据后面协作进度按要求履行对应的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签订合同已履行审核或备案程序
本合作合同不用相关部门审核或向上级办理备案。
二、合作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作三方
招标方:上海市华依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REILHOFER KG
丙方: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随着全球汽车电动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新能源车及其翠绿色、清理、低碳环保的能源发展将成为市场主流。本次三方合作,将围绕华依高新科技在新能源汽车检测行业积淀很多工作经验及其所形成的自主创新先发优势、科威尔在电池检测市场优势、及其莱尔浩福在车辆工程测试行业非常高的市场地位和德国当地及欧美市场的客源。三方优点融合,一同加快在欧美市场车用电池测试等领域开展深化合作,打算在法国共创车用电池检测中心,为欧洲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全方位检测服务。
(三)合作内容
1、三方就在那法国共创车用电池检测中心战略合作协议书。该电池检测中心将专注于氢燃料电池和锂电等车用电池的检测技术,在欧洲用户提供有关检测服务。占地总面积预估10000m2,总体目标于2025年年末完工。
2、招标方生产制造电池检测有关的测试装配平台,承包方承担法国当地协调管理欧美市场的拓展,丙方给予电池检测(包含但是不限于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有关的技术支持及设备。
(四)合作期限:本合作合同自签名之日起3年之内合理。
(五)安全性:没经合同书别的方书面确认,合同书随意一方不得为一切第三方透露此次协作相关的事宜。
(六)本协议系三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三方应再行签署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合作合同做出规定协作里的各类支配权、责任。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起效。
三、对企业的危害
本合作合同的签定,可以有效整合三方资源,完成互利共赢,并且对企业欧美市场的开辟具备重大的意义与危害,有利于公司欧美市场车用电池等新兴能源系统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发展战略。
本合作合同的签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流程自觉性不构成危害,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之上合作合同的签定但对买卖产生依靠。
本合作合同不属于实际金额具体内容,对企业年度销售业绩预估不构成深远影响,若未来三年公司和莱尔浩福、科威尔的协作正常的推动,则把提升公司欧美市场车用锂电池等新兴能源系统层面收入,实际对于未来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应根据新项目的具体推动与实施情况判断。
四、风险防范
本合作合同小细节同样会在进一步沟通交流,落实措施具体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以宣布专项合同文档为标准。企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即执行决议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华依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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