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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月18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一部分社会公众股股权,此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此次复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为自股东会表决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12个月。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企业的具体复购状况为标准。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特定新闻中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07)。
公司在2023年2月1日初次根据回购股份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特定新闻中公布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企业总股本的占比每多百分之一的,必须在客观事实产生生效日三日内给予公布;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现象
截止到2023年2月27日,企业通过回购股份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股份1,83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购买股份的最高级卖价为24.96元/股、最少卖价为21.98元/股,付款总额为人民币43,408,208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价格上限25.00元/股(含)。此次复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回购股份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股份2,102,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购买股份的最高级卖价为24.96元/股、最少卖价为21.98元/股,付款总额为人民币49,988,79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价格上限25.00元/股(含)。此次复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别的表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的股权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2、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3、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2月1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8,738,366股。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每5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即2,184,591股)。
4、企业未能以下股票交易时间开展回购股份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后半小时内;
(3)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5、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计划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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