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广东省柏堡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因存在违反规定对外担保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3条规定,企业股票自2021年4月8日起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和海口市协同农商银行的“质押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案件”海口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企业输了官司,海南高级法院二审判决企业输了官司。
3、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违规担保事宜并未获得妥善处理,存有不能及时追索被扣款资产及消除连带担保责任风险。
一、执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企业违法将4.7亿人民币银行理财为经销商贷款给予抵押担保,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3条规定,该事项触动了“上市公司股票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对应情况。
2、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示否定意见的内控制度鉴证报告,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 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要被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7月2日公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9)。
二、解决措施及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违规担保账户余额为4.7亿人民币。公司在海口市协同农商银行账户资金为47,153.00万余元(在其中本钱47,000.00万余元,贷款利息为153.00万余元),在其中44,006.56万余元因为执行连带担保责任已经被海口市协同农商银行扣款,剩下3,146.44万余元由于公司与长沙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有金融业借款纠纷被广州市天河法院实行扣款。公司和海口市协同农商银行的“质押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案件”最新消息为一审判决企业输了官司;二审判决企业输了官司,驳回上诉。企业拟将最高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要求撤消海南高级法院民事判决,依规重判《存单质押合同》失效。(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的《关于违规担保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公司违规使用4.7亿人民币银行理财为经销商贷款给予抵押担保事宜解决方法如下所示:
(1)企业通过司法手段消除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向金融机构追索扣款资产。
(2)企业积极主动催促被担保方执行偿还责任。
(3)该保证事宜所造成的企业损害,公司实际控制人服务承诺以自有资产开展填补。
三、风险防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7条的规定,企业将每个月公布一次提示性公告,立即公布上述情况事项工作进展,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后面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柏堡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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