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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27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应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复购一部分公司股权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的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4,5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余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按复购额度限制rmb5,5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1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366.66亿港元,约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按复购额度低限rmb4,5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1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300亿港元,约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按实际回购的股权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为标准。此次回购股份执行时限为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5)。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企业在认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至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复购进度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80.71亿港元,复购总额为2,798.80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复购股票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均值卖价为9.97元/股(最大卖价为10.13元/股,最少卖价为9.73元/股)。此次复购合乎最新法律法规的需求,符合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1月5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12,455.18亿港元。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3、企业未能以下股票交易时间开展回购股份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后半小时内;
(3)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5、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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