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复购策略的执行情况: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浙江海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累计回购股份10,1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8634%,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1.02元/股、最低价位为10.166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人民币106,509,342.6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一、复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2年9月21日举行的第九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通过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1亿人民币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人民币(均包括本数),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认购时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主要内容详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临2022-112号),已刊登于2022年9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2月,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0356%,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1.02元/股、最低价位为10.95元/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4,611,621.7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10,1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8634%,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1.02元/股、最低价位为10.166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人民币106,509,342.6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以上复购合乎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别的表明
企业后面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行政规章的需求及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执行复购方案,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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