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兴业银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内蒙兴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近日接到大股东内蒙兴业银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集团”)发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兴业集团方案始行公示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及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110,231,532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6%;在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总计不得超过36,743,844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且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总计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总计不得超过73,487,688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4%,且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高管增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若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以上股权总数做适当调整。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兴业集团本身融资需求。此次高管增持资产会由兴业集团用以执行《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所规定的还贷责任。
2、股权由来:兴业集团根据企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
3、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
4、高管增持期内:定于公司新闻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执行。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不得进行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以外。
5、拟减持股权数量和占比:大股东减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110,231,532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6%;在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总计不得超过36,743,844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且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总计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总计不得超过73,487,688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4%,且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高管增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若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以上股权总数做适当调整。
6、高管增持价钱:依据高管增持时价格行情明确。
三、股东有关服务承诺及执行情况和不可减持股份情况的表明
1、股东有关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1)2011年兴业矿业资产重组时兴业集团作出的承诺
承诺内容:兴业集团服务承诺,若该次买卖得到进行,兴业集团对上市公司有着权利的股权自股份登记进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出售,以后按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承诺时长:2011年10月24日
执行状况:执行结束,服务承诺一个人不存有违背该约定的情况。
(2)2013年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时兴业集团作出的承诺
承诺内容:兴业集团服务承诺及确保,在兴业矿业此次非公开发行经证监会批准,新股发行完毕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容易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都不会规定兴业矿业回收兴业集团持有的兴业矿业此次向兴业集团公开增发的个股。兴业集团将依法处理持有股份的锁住办理手续,且在相关锁住期届满后出让以上股权将严格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服务承诺时长:2013年11月25日
执行状况:执行结束,服务承诺一个人不存有违背该约定的情况。
(3)2016年兴业矿业资产重组时兴业集团作出的承诺
承诺内容:兴业集团服务承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结束后,本公司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取得的发行人的新增加股权,自该等新增加股权发售之日起止36个月期满之日将不得进行出让,以上36个月锁住届满后,本公司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取得的发行人的新增加股权依照以下分配分期付款开启:(1)第一期:自新增加股权发售之日起满36个月的,本公司此次获得的新增股权里的60%可解除锁定;(2)第二期:自新增加股权发售之日起满48个月且本公司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股权赔偿责任已执行完成后的,本公司此次获得的新增股权中并未开启的所剩股权可解除锁定。此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兴业矿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此次股价,或是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此次股价的,则本公司拥有兴业矿业的股份锁定期全自动增加6个月(若以上期内兴业矿业产生发放股利分配、派股、转增股本或配资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违法行为的,则上述情况股价以经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等多种因素变更后的价格计算)。上述情况锁住期届满后,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实行。
服务承诺时长:2016年02月23日
执行状况:该服务承诺依然在服务承诺期限内,服务承诺不断合理且已经执行中,不会有违反该约定的情况。
兴业集团此次拟减持事宜不会有与兴业集团此前已公布服务承诺不一致的情况,不会有违背早期已公布约定的情况。
2、不可减持股份情况的表明
兴业集团此次高管增持不会有下列按照规定不可减持股份的情况:
(1)上市企业或是控股股东涉嫌证券基金违法违纪,被证监会立案查处或是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期内,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给出以后没满六个月的;
(2)控股股东因违反证交所交易规则,被证交所公布遣责没满三个月的;
(3)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本所交易规则要求其他情形。
四、风险防范及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2、此次高管增持将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状况等情况准备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是不是 执行本股份减持方案,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不确定性。
3、兴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此次高管增持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体制和长期运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在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董事会将催促兴业集团严格执行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高管增持。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簿文档
1、《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兴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