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423,100股,约为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806%。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423,100股。
●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5月9日。
云南神农特色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4月24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提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企业为196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总共解除限售423,100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制定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4日,企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通过自身OA系统软件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2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2022年5月14日,董事会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布了独立意见,觉得授于标准早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确立的授于日符合相关规定。职工监事对授于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侓师出示相对应汇报。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侓师出示相对应汇报。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提案。董事会觉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为符合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发布了同意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提案。董事会觉得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为符合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于该提案发布了同意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
(二)历年来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状况
注:以上预埋授予授予价格与授于数量达到经公司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变更后的价格和总数。
(三)历年来员工持股计划备案状况
注:以上授予价格与授于数量达到经公司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变更后的价格和总数。
(四)历年来员工持股计划开启状况
二、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开启标准
(一)预埋授于第一个限售期已期满的解释
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下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对应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备案进行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相对应授于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备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买卖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日为2023年5月9日,预埋授于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在2024年5月8日期满。
(二)预埋授于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限售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可解除限售: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一个限售期已期满,公司层面业绩表现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解除限售标准均早已达到,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对应的解除限售标准,允许企业凡符合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解除限售,并给予办理对应的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三、此次具体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
公司本次具体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人数19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423,1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0806%,详情如下:
注:1、因辞职丧失鼓励资格及本人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总数未纳入以上统计分析范围之内。
2、以上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主要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四、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5月9日。
(二)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423,100股。
(三)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住和转让限定:
限制性股票的限购要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实行,详细如下:
1、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它在任职期内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其所持可由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能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股票6个月售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又买进,从而所得收益将还本公司提供的,董事会将撤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期限内,假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上对董事、高管人员拥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变化时,则这一部分激励对象出让其持有的企业股票必须在转让时合乎重新编辑的有关规定。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注:“不足售标准股权”中还有53,900股需要办理回购注销。
五、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北京德恒(昆明市)法律事务所觉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示之日,此次解除限售已经获得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就本次解除限售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解除限售有待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特色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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