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编写 程丹
4月12日,中国证监会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强对“丧尸空壳子”和“兔死狗烹”市场出清幅度,减少“壳”潜在价值;与此同时,扩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提升退市股票投资者保护。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明,针对2020年至今持续3年以上财务舞弊的企业,中国证监会将严格可用最新政策给予股票退市。本次最新政策发布前已经收到行政处分事先告知的,可用旧规,不会再溯及既往。
严苛强制退市规范
《退市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具体内容。一是严苛强制退市规范。
二是进一步顺畅多元化股票退市方式。
三是减少“壳”潜在价值。严格严厉打击“炒壳”身后违规行为。果断市场出清不具备重组使用价值上市公司。
四是加强股票退市管控。严格遵守股票注册制,严厉查处财务舞弊、内线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
五是贯彻落实股票退市投资人赔付救助。
郭瑞明强调,此次变革对三种具体情形执行规范类股票退市。第一种情况是,巨额财产一直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无法偿还,造成上市公司资产被大幅度“挖空”;目的是为了抵制违反规定占有,催促立即还款。第二种情况是,发售公司内控多次获得被出示非标意见;目的是为了催促企业规范运作。第三种情况是,公司控制权混乱角逐造成投资人无法获得上市企业关键信息;目的是为了催促利益相关方尽快恢复正常的公司治理结构纪律。
对作假增加处罚力度
股票注册制是金融市场重要基础性管理制度,有进有出,销售市场才充满活力,这也是提高总量上市企业质量水平的有效途径。2020年股票退市改革以来一共有135家公司退市,在其中112家强制退市。
郭瑞明详细介绍,最近几年,销售市场国际舆论股票退市构成了大量的共识,提议进一步下大力气,特别是一些比较严重作假、长期性作假的企业,内部控制长时间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理应股票退市。此次股票退市改革创新进一步严格了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郭瑞明注重,股票退市管控原则就是“应退尽退”,并没有也不该预置总数。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统筹谋划相应措施尽快落地,努力创造“退都得下”,“退得稳”。
加强高管增持约束
中国证监会也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由行政规章升级成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稳定性和约束进一步增强,同歩还更改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郭瑞明强调,以上二项制度和创业投资私募投资基金高管增持特殊规定共同构成“1+2”的规则体系,有利于销售市场多方认知和遵循。
郭瑞明表明,此次《减持办法》有益于立即纠正违规操作、避免相关主体违反规定盈利,也可以最大程度减轻对中小股东的不良影响。针对金额较大、剧情偏重或是拒不改正的,需要立案侦查惩罚、严肃认真市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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