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26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大会,并且于2024年3月14日举行了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需求,现就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个股来源及总数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回购专户购买的贝肯能源A股普通股票。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依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于2023年5月23日公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36)。截止到2024年1月10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3,828,600股,总股本的1.9%,最大卖价为10.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0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3500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到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根据非交易过户方法过户股权数量达到3,828,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均来源于以上回购股份。
二、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申购及非交易过户状况
1、帐户设立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了此次股权激励计划证劵专户,银行开户如下:
股票账户名字: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账户号:089942****
2、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申购状况
参加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23人,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2.93万余元,以“份”做为申购企业,每一份市场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市场份额最高为1,542.93万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参加目标23人,具体认购资金金额达1,542.93万余元,具体认购份额为1,542.93万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象一致。之上申购状况已经从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28号)。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包含职工合理合法薪资、自筹经费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允 许的多种方式。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向持有者给予垫付资金、贷款担保、借款等财务资助, 亦不存有第三方为职工参与本计划给予奖赏、支助、补助、托底等分配。
3、股权激励计划非交易过户状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所持有企业股票的382.86亿港元已经在2024年 4 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产权过户至企业开立的“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账户,产权过户价格是4.03元/股。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为36月,所获得的企业股票的锁定期为12六个月,期满一次性开启,始行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计算。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因为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所发展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企业现行有效的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评估,确定各持有者最后所所属的本方案市场份额及占比。
三、这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联表明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者拟包括公司一部分执行董事(没有独董)、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相关负责人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联。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间不属于一致行动关联,详细如下:
1、截止到此次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公示之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平贵未参加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与此同时,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未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定一致行动协议或出现一致行动分配。因而,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一致行动关联。
2、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者拟包含董事(没有独董)、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总共6人,之上持有者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关联关联。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提议时,上述人员已回避表决。
除了上述状况外,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别的持有者与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其他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此同时,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未向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定《一致行动协议》或出现一致行动的有关分配。
3、持有者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持有者大会投票选举管委会。管委会作为本规划的监督机构,承担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利益处置等主要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4、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者自动放弃并通过本计划持有标的股票的参加权、提案权、投票权;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者所持有的市场份额相对分散,随意单一拥有平均不能对持有者会议及管委会管理决策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与执行董事、高管人员中间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关联。
总的来说,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一致行动关联。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者自动放弃并通过本计划持有标的股票的参加权、提案权、投票权;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和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高管人员等参与对象买卖有关提议时,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有回避问题。
四、这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账务处理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销售业绩标准才可行权的获得员工服务项目以利益结算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理应进而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总数的绝佳可能为载体,依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本期获得服务记入经济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金。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效的危害最后会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工作进展,立即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8 股票简称:贝肯能源 公示序号:2024-025
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
持有者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者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持有者大会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会议由企业董事长助理蒋莉女性集结和主持,此次会议应参加持有者23人,具体参加持有者23人,意味着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1,542.93万分,占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总金额的100%。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下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者会议审议状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确保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拥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允许成立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日常生活的监督管理部门,意味着持有者行使股东权利。管委会由3名委员会构成,设管理方法委员会主任1人。管控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
表决结果:允许1,542.93万分,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100%;抵制0份;放弃0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此次持有者大会征选并候选人,允许竞选余美平、谢亮、胡晓为公司发展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方法委员会委员,任职期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限一致。
以上管理方法委员会委员与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允许1,542.93万分,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100%;抵制0份;放弃0份。
同一天,公司召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第一次会议,竞选余美平为公司发展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方法委员会主任,任职期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一致。
3.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现权限管理联合会申请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以下几点:
1、承担集结持有者大会,实行持有者大会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者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日常监管;
3、申请办理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申购事项;
4、代表全体持有者行使股东权利;
5、意味着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外开放签定协议、合同书;
6、管理方法股权激励计划利益分派;
7、管理决策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回收处理及对应利润分配分配;
8、申请办理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传承备案;
9、持有者大会受权或计划草案合同约定的别的岗位职责。
表决结果:允许1,542.93万分,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数量的100%;抵制0份;放弃0份。
特此公告。
新疆省贝肯能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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