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此次回购注销的15,500股员工持股计划占回购注销前总市值比例是0.0040%,涉及到总人数3人。回购价格为6.95元/股,复购总金额为107,725元,自有资金均是自筹资金。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本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在2024年4月2日办理完成。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会由386,789,257股减少至386,773,757股。
公司在2023年10月19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从公司在2023年12月15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法定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一天,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职工监事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允许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企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册所提出的质疑,也没有收到其他所有意见反馈。2022年10月12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序号:(2022)025号)。
3、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一天,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示序号:(2022)027号)。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觉得此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标准早已造就,确定允许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情况事宜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调整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1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3号),实现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73名激励对象总共授于152.00亿港元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觉得此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预埋授于标准早已造就,确定允许以2023年8月28日为预埋授予日。职工监事发布了赞同的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22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1号),实现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埋授于登记工作,向35名激励对象总共授于15.00亿港元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上市日为2023年9月25日。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职工监事发布了赞同的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0月3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7号),进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所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170人所属147.74亿港元第二类员工持股计划,上市流通日是2023年11月2日。
10、2023年11月17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58号),首次授予的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60.1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1月22日上市流通。
1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且于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1号)。
二、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概况
(一)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缘故
依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激励对象合同期满,且不会再续签的或者主动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未作解决,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第一类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以授予价格开展回购注销;其已所属第二类员工持股计划未作解决,已获授但还没有所属的第二类员工持股计划撤销所属,并废止无效”。由于企业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辞职,其已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企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5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数量及占总股本比率
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于的本企业rmbA股普通股票。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累计1.55亿港元,占此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0%。
(三)回购价格
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授于备案结束后,企业未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资或缩股、分红派息等因素企业总股本或者公司股价事项,企业不用对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因而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是6.95元/股。
(四)复购资金总额及自有资金
企业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复购总金额107,725元。
(五)完成状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9号)。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发生变更公司注册资金rmb386,773,757.00元,资本公积金额为386,773,757.00元。变更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后,比较有限售要求的流通股126,503,055股,占股权总量的32.71%;无限售要求的流通股260,270,702股,占股权总量的 67.29%。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以上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在2024年4月2日进行。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会由386,789,257股调整为386,773,757股。企业可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登记表
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会由386,789,257股调整为386,773,757股,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所示: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良好性和安全性。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勤勉尽职,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竭尽全力为股东创造财富。
五、备查簿文档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9号);
2、深圳交易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3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