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字:上海市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利柏特工程项目”),为江苏利柏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
●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利柏特工程项目担保额度金额为50,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已经实际为利柏特工程项目所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额为175,000万余元(含此次贷款担保)。
●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 尤其风险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0%,均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贷款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为了满足分公司运营和市场拓展要求,确保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和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利柏特工程项目给予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这次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
(二)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企业分别在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4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给予新增加最高不超过250,000万元贷款担保,目前对利柏特工程项目新增担保额度为214,200万余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9)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7)。
此次贷款担保前,企业对利柏特工程项目的担保余额为125,000万余元,这次贷款担保后,企业对利柏特工程项目的担保余额为175,000万余元,剩下可以用担保额度39,200万余元。
此次担保事项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不需要再递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被担保人名字:上海市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0660D
创立日期:2000-12-06
住 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勋业路315弄5号、6号
法人代表:沈斌强
注册资金:rmb30,000万元整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海洋技术设计与模块化设计制造服务;炼油厂、化工企业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没有批准类院校设备生产);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生产制造;塑胶制品生产制造;复合材料生产制造(没有危化品);化工原材料生产制造(没有批准类化工原材料);工业设备产品研发;核电厂设备成套及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工程及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器件、工业设备维护保养(没有特种设备安全);通用设备制造(没有特种设备制造);通用机械维修;专业设备维修;一般设备安装服务项目;工业生产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企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没有批准类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控、勘测、设计方案、工程监理以外);石油化工技术咨询;市政设施管理;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安全市场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没有批准类化工原材料);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市场销售;电子产品批发;仪表设备市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批发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全设计方案;特种设备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检验;工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民用型核安全局机械设备设计;商用核安全防护设备生产制造;道路货运(没有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租赁(没有危化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为标准)
股东情况:江苏省利柏特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00%股份
截止2023年9月30日(没经财务审计),总资产95,897.25万余元,总负债45,869.45万余元,资产总额50,027.80万余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09,420.42万余元,总负债66,708.41万余元,资产总额42,712.01万余元,2022本年度实现营收66,746.00万余元,纯利润3,183.30万余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不会有危害利柏特工程项目偿债能力指标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江苏省利柏特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人: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上海市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rmb50,000万余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实际信贷业务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义务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合同项下需向授信人还款或支付债务本钱、贷款利息(包含法律规定贷款利息、订立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起诉/仲裁费用、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公司本次为利柏特工程项目做担保,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运营和市场拓展要求,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具有现实意义和合理化。此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情况优良,公司能并对运营开展高效管理,密切关注其资信状况、履约情况,贷款担保严控风险。
五、股东会建议
股东会觉得: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将有利于稳定稳定发展,根据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被担保人资信情况优良,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达225,000万余元,企业对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25,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53.72%。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对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做担保的情况,不会有贷款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省利柏特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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